一只知更更

知君惯度祁连城,更吹烟雨暗黄昏。

【摄香】Me before you(1)

从月下绅士得到的灵感,一个关于狼人和吸血鬼的脑洞。

和游戏剧情没有关系。

有ooc

狼人和吸血鬼的设定上借用了一下影视剧的设定。

最后感谢各位侦探的观看,比心。

(*/ω\*)

——————————————————

 Chapter1

        “站住,别跑!”

        两个中年人追着一个少年,那少年就跟离弦之箭一般的速度,直直往树林里冲。

        两个中年人喘着气,其中一个见他往树林里跑去便对同伴摆摆手,一边顺气一边说:“算了算了不追了,跑这么快。”

  约瑟夫见甩掉了那两个人,抖了抖裤子上的灰,往树林的深处走去。一般人不会来这种地方,万一遇上野兽绝对凶多吉少,可是约瑟夫并不是一般人。

        嗯,他是个狼人,不过这并不代表他有足够的勇气往树林里跑,他也是因为抢了人家面包店的面包才慌不择路地跑进这里,相比遇上野兽,他肚子的危机才是需要解决的当务之急。

        他找了条小溪,把帽子取下,露出一对狼耳,看着溪里自己的倒影,叹了口气蹲下身洗了把脸,随后在小溪边上坐下开始啃面包,一边啃一边想着自己作为狼人怎么就活得这么憋屈?

        狼人,在外表上和普通人类没有区别,但是他们可比普通人要强大得多,他们生来就力大无穷,奔跑的速度也比普通人快得多,就像是天生的战士,他们的天敌便是吸血鬼,准确说他们活着就是为了猎杀吸血鬼的。

        有的平庸的狼人会选择去普通人生活的地方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不需要考虑吸血鬼的事情,而且他们在干活的时候还比普通人轻松,除了每个月一次的强制性转化,几乎没有烦恼。然而这种狼人在族群里就是典型的“没出息”。

        尽管如此,约瑟夫还是想过这样的生活,就算会被同族人嗤之以鼻,但很显然并不顺利,因为他无法隐藏自己的狼耳,他出门只能戴顶帽子遮住,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他都得这么打扮。

        也是因为这个,他连工作都找不到,带出来的钱已经用光了,才迫不得已去抢了面包。

  他吃了最后一口面包,戴好帽子,确认把狼耳给遮得严严实实才起身准备回去,走了一会,他觉得森林里的每个场景都一模一样,才意识到不对劲——他迷路了。

        他开始害怕如果遇上野兽怎么办?同时又自嘲,自己作为狼人不仅迷路还害怕野兽,这么憋屈的狼人估计就他一个了吧。

        就这样试探性地走着,在黄昏之际他隐隐约约看到了建筑,原本已经累到打不起精神的他立马充满了干劲,或许他可以向宅子的主人提出借宿一晚,问好离开树林的路,明天再继续赶路呢?

        约瑟夫这么想着,疾步走向宅子。

        到了跟前,他发现这栋宅子比他想象得要大,他顺子宅子找到正门,这是一栋很老旧的哥特式建筑,外墙披着百年岁月沉淀而成的外衣,从外面看不算阁楼也起码有两层。

        约瑟夫看着宅子大门上厚厚的一层灰,屋檐的蜘蛛网上还挂着蜘蛛,便断定里面没有人住,也是,哪个人会住在这种深山老林?他试探性推了推门,居然没有锁。

        他把脑袋探进门里,喊了一句:“你好,有人么?”

        没有回应。

        约瑟夫有些喜出望外,毕竟快要天黑了,如果没有人住在这里就意味着他可以在这里住一晚,这样可就免去了夜里在树林里行动的危险。

        他进屋把门关好,拍了拍手上的灰,再抬眼他发现这里并不是空屋,他走进大厅,屋子里还有家具,沙发茶几都有,只是它们被白色的布遮盖住,再往里走就是厨房,橱柜里还有落了一层灰的碗碟,很明显之前是有人在这里住的。

        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幸好厨房显眼的地方就有烛台,蜡烛和火柴,为了自己夜间行动方便,约瑟夫必须点亮蜡烛。

        他几乎是尝试划了一盒火柴,才成功划亮一根,小心翼翼地点亮蜡烛,生怕火柴熄灭,随后把蜡烛插到烛台里。

        幸好这盒火柴并不是每一根都不能用,想到这里他又自卑了起来——狼人的视力在夜晚看清事物没有压力,而他没有这个天分。

        他就像个多余的残次品一般,在狼人的族群里不被待见,又无法融入人类的生活。

        他走上楼梯,在二楼随意推开一扇门,靠着蜡烛和外面的月光,看清了房间的摆设——正中间有张双人床,靠近窗户放着一张书桌,书桌边有把椅子,它们都被白布盖住,唯一没有被盖住的家具便是一个书柜,里面的书已经落满了灰尘,灰尘厚到无法看清书脊上的文字。

        约瑟夫没有时间多想,他走了大半天已经累到可以席地而睡,看到床的第一个想法自然就是躺上去,他把盖住桌子的白布掀开,将烛台摆在上面,随后掀开盖着双人床的白布,迫不及待地趴了上去。

        望着屋外的月亮,他陷入迷茫,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向何处。

  约瑟夫从小在济贫院长大,在那里住的孩子都是狼人,族人们教他们狼人的技能,告诉他们狼人的生存方式,如何隐藏自己狼的特征。

        别的孩子学得很快,因为这些都是与生俱来的,一点就通,只有约瑟夫,他无法隐藏自己的狼耳,缺少了一部分狼人应有的天赋,所以他受到了不少同族孩子的欺负。

        和他同龄的孩子现在已经是个小战士了,遇到吸血鬼可以独自面对并且杀死对方,而约瑟夫不仅不能打败吸血鬼,还怕得要死,他每次跟着年长的狼人或者同龄狼人打下手不给人家拖后腿就不错了。

        在狼人的文化里,越是骁勇善战的狼人受到的荣誉越多,尤其是那些可以猎杀活了几百年强大吸血鬼的狼人,他们就是狼人们憧憬的对象,简单来说就是,狼人以猎杀吸血鬼为荣誉,地位越高的狼人越强大。

        也因此,约瑟夫这样的狼人就是狼人里最没用最没出息的,尽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先天因素。

        “我要是也能和他们一样强大就好了。”约瑟夫看着窗外的残月,心里默默立下一个目标——我总有一天会杀死吸血鬼,然后回到家乡告诉族人们即使我有先天缺陷我也一样可以很强大。

        想着想着,约瑟夫便睡了过去。

  薇拉推开积满灰尘的宅子门,心里想着这宅子的位置可真是偏僻,要不是因为闹鬼便宜自己根本不会买。

        到家已经完全天黑,还要收拾行李,幸好卖房子的人告诉她她可以在二楼走廊尽头的那间房间直接休息,那是最大的一间卧室,房间已经被卖家打扫出来。

        原本想着一晚上把整个宅子打扫出来,可薇拉一看宅子的规格便傻眼了,这么大的宅子一晚上自己一个人怎么可能打扫得出来?

        那就明天再说!

        她将宅子的门从内部锁好,拎着两包行李上了楼,笔直往走廊尽头的房间走去。

        房间的确被打扫得一尘不染,和外面落满灰尘的大厅天差地别,借着窗外的月光薇拉点亮了油灯,打开其中一包行李,里面装的全是一包一包的血浆。

        长途跋涉一天,终于可以休息吃东西了,薇拉露出一个孩子看到一桌美食般的笑容,拿出一包血浆咬破喝了起来。

        没错,薇拉是吸血鬼,不过她从来不觉得当吸血鬼有什么好的,最开始她根本不能见阳光直到等到了属于自己的魔法戒指才可以白天出门,在这期间她等了足足二十年。

        她才刚可以自由活动,想着靠去医院偷病人或者伤员治疗时流出的血液维持生活,除了麻烦点也没有什么大碍,自己不去惹事伤害人类也可以正常生活嘛。

        可就在这时候,她生活的小镇便有传言说有吸血鬼生活,于是家家户户备上马鞭草,随处都有小贩售卖马鞭草的药水,甚至有的家庭对于拜访的客人还要求进门用马鞭草泡过的水洗手。

        这严重影响了薇拉的生活,比之前无法接触阳光的日子还要痛苦,所以薇拉开始了四处漂泊了日子。

        她真不知道吸血鬼哪里值得人类这么害怕,吸血鬼无法见太阳,害怕马鞭草,被木头扎一下都可能丧命,还有天敌狼人专门猎杀吸血鬼,明明吸血鬼才是弱势群体好吗?

        她为了生活舒坦点,才在这样偏僻的地方买了这栋闹鬼的房子,因为便宜,而且她千里迢迢来到此地还有个很重要的目的——树林外的小镇有间女巫开的店,传说这名女巫有着让吸血鬼变成人类的药水。

        做吸血鬼太憋屈了!薇拉一听到这个消息就赶到这里,她一定要把药水弄到手然后变成人类。

        这样她就不用四处流亡。

        这样她就不用孑然一身地度过漫长的年月。

        薇拉喝完一袋血浆,满足地擦了擦嘴,吃饱喝足后连行李都懒得清理了,直接躺上床睡觉。

  约瑟夫醒来的时候已经日正中天,估摸着已经中午了。

        他这一晚睡得特别舒服,现在的他精力充沛,除了有些饿之外。

        他起身检查自己的帽子有没有戴好,然后理了理衣服,准备离开宅子继续寻找离开树林的路。

        他推开房门,觉得哪里有些不对,然后站在走廊向一楼大厅望去——一楼所有的家具的白布都被掀开。

        紧接着,约瑟夫和正在打扫一楼大厅的薇拉四目相对。

        薇拉一脸疑惑——这不是个空宅子吗?怎么还有人?莫非这房子真的闹鬼?

        约瑟夫看着一脸警惕地薇拉,连忙摆手解释道:“对不起我昨晚迷路了想借宿,我以为没人就擅自进来了。”

        薇拉长舒一口气——原来不是鬼啊。

评论

热度(25)